11月20日,山西省發(fā)改委印發(fā)《關(guān)于2025年增量新能源項目機制電價競價工作有關(guān)事項的通知》。
本次競價主體范圍為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投產(chǎn)(全容量并網(wǎng))的集中式風電、集中式光伏、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等項目。不含跨省跨區(qū)通道配套新能源項目。
機制電量總規(guī)模:55.06億千瓦時(按全年計算,下同),其中:風電14.17億千瓦時,光伏40.89億千瓦時。
申報充足率:風電、光伏競價申報充足率均為120%。
競價上下限:風電、光伏競價上限均為0.332元/千瓦時(含稅),競價下限均為0.2元/千瓦時(含稅)。
執(zhí)行期限:風電、光伏機制電價執(zhí)行期限均為10年。
上限比例:風電、光伏均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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