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投五凌電力貴州省劍河縣九龍基 100MW 風電項目EPC 總承包招標公告
工程概況:貴州劍河縣九龍基風電場位于貴州省黔東南州劍河縣九龍基村、民村、高丘村、平鳥村、干達村附近,總裝機規劃裝機100MW,場址中心距離劍河縣城東側約30km。場址區地貌為高山地貌,地形起伏較大,海拔高度在900m~1300m之間。場址周邊有在建的劍黎高速及S88、S311省道經過,另有縣道和村村通公路可通入風電場址區域,交通條件便利。本期工程規劃容量100MW,擬安裝20臺單機容量為5.0MW 的風電機組及其對應的機組升壓變壓器設備(箱式變電站),九龍基風電場與和平風電場共同新建1座220kV升壓站,升壓站通過1回220kV 線路接入220kV柳川升壓站220kV側,新建線路長度約1×24km,導線截面為2×240mm。
招標范圍:本工程(含220kV送出工程)采用項目總承包模式,除風機、塔筒、錨栓設備、工程監理由招標人提供外,本工程項目前期至通過竣工驗收為止所需要的全部工作均在本次招標范圍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項目(含220kV送出線路)前期和合法合規手續辦理,包括但不限于送出線路核準、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軍事、文物、地災、壓覆礦、環評、水保、安評、職業衛生、接入、安質環、社穩(征地及項目)等前期專題、林業、建設用地批復、消防、取水、質監、電力業務許可、國土三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及不動產權證等合法合規手續,所有手續辦理均包括報告編制、評審、協調及取得相應手續批文、證書,發包人已取得的前期成果由承包人承繼并承擔相關費用。
(2)征租地及臨時用地補償:包含征租地相對應所有土地的征租地費用、政府協調經費、房屋拆遷補償費、森林植被恢復費、水土保持費等。
(3)勘察設計:本項目(含風電場區、升壓站、送出線路及對側間隔等)的地質勘測、地形圖測繪、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竣工圖、技術文件編制、技術服務以及為保證本電站正常建設、調試、驗收所需全部技術文件。
(4)設備采購及安裝:所有設備、材料的供貨、催交、運輸、接車、接貨、驗收、轉運(含多次轉運)、安裝、倉儲保管及監造(其中風機、塔筒及錨栓組件的供貨、運輸由風機設備供應商負責);設備包含但不限于箱變、220kV升壓站、220kV送出線路、對側間隔改擴建、場內35kV集電線路所需全部設備。承包人針對本工程采購的設備必須經發包人書面確認。設備采購廠家參考名單詳見第五章發包人要求附件三。
(5)建筑工程:風電場工程、升壓站工程、集電線路工程、送出線路工程、對側端改造工程、場內外及進場道路(即分界點(柳川高速收費站)至風電場各機位改擴建及新建道路工程,包含橋梁檢測、橋梁加固(如有)、桿線改遷、障礙物清理及恢復等)、智慧場站、配套水環保設施、附屬設施工程等所有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和臨建工程(含三通一平、網絡通信)等。
(6)試驗及試運行:設備安裝調試至竣工階段所有試驗、試運行、協調工作,根據南方電網公司最新要求完成項目并網前和并網后的全部涉網試驗。
(7)驗收:風機設備、安全設施、職業衛生、消防、水環保、竣工驗收等所有驗收。負責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安全、工期、質量和驗收等工作,直至項目所需的全部證照辦理完畢及項目移交前的全部工作。
(8)所有對外關系處理(包括但不限于負責完成并網調度協議簽訂、取得上網電價批復、購售電合同簽訂等所有并網手續辦理和獲取、政府相關單位協調等相關工作)。
(9)承擔上述工作開展所需的全部費用,具體工程范圍詳見發包人要求。
國家電投五凌電力貴州省劍河縣和平100MW風電項目EPC總承包招標公告
工程概況:貴州劍河縣和平風電場位于貴州省黔東南州劍河縣和平村、民村、高丘村、平鳥村、干達村附近,總裝機規劃裝機100MW,場址中心距離劍河縣城東側約30km。場址區地貌為高山地貌,地形起伏較大,海拔高度在900m~1300m之間。場址周邊有在建的劍黎高速及S88、S311省道經過,另有縣道和村村通公路可通入風電場址區域,交通條件便利。本風電場裝機容量為100MW,接入系統方案初步考慮為:九龍基風電場與和平風電場共同新建1座 220kV升壓站,和平風電場和九龍基風電場通過35kV集電線接入該升壓站35kV母線,該升壓站出線一回220kV線路接入柳川220kV升壓站,新建線路長度約1×24km,導線截面選用2×240mm2。
招標范圍:本工程采用項目總承包模式,除風機、塔筒、錨栓設備、工程監理由招標人提供外,本工程項目前期至通過竣工驗收為止所需要的全部工作均在本次招標范圍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項目前期和合法合規手續辦理,包括但不限于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軍事、文物、地災、壓覆礦、環評、水保、安評、職業衛生、接入、安質環、社穩(征地及項目)等前期專題、林業、建設用地批復、消防、取水、質監、電力業務許可、國土三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及不動產權證等合法合規手續,所有手續辦理均包括報告編制、評審、協調及取得相應手續批文、證書,發包人已取得的前期成果由承包人承擔相關費用。
(2)征租地及臨時用地補償:包含征租地相對應所有土地的征租地費用、政府協調經費、房屋拆遷補償費、森林植被恢復費、水土保持費等。
(3)勘察設計:本項目的地質勘測、地形圖測繪、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竣工圖、技術文件編制、技術服務以及為保證本電站正常建設、調試、驗收所需全部技術文件。
(4)設備采購及安裝:所有設備、材料的供貨、催交、運輸、接車、接貨、驗收、轉運(含多次轉運)、安裝、倉儲保管及監造(其中風機、塔筒及錨栓組件的供貨、運輸由風機設備供應商負責);設備包含但不限于箱變、場內 35kV集電線路所需全部設備。承包人針對本工程采購的設備必須經發包人書面確認。設備采購廠家參考名單詳見第五章發包人要求附件三。
(5)建筑工程:風電場工程、集電線路工程、場內外及進場道路(包含橋梁檢測、橋梁加固(如有)、桿線改遷、障礙物清理及恢復等)、配套水環保設施、附屬設施工程等所有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和臨建工程等。
(6)試驗及試運行:設備安裝調試至竣工階段所有試驗、試運行、協調工作,根據南方電網公司最新要求完成項目并網前和并網后的全部涉網試驗。
(7)驗收:風機設備、安全設施、職業衛生、消防、水環保、竣工驗收等所有驗收。負責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安全、工期、質量和驗收等工作,直至項目所需的全部證照辦理完畢及項目移交前的全部工作。
(8)所有對外關系處理(包括但不限于負責完成并網調度協議簽訂、取得上網電價批復、購售電合同簽訂等所有并網手續辦理和獲取、政府相關單位協調等相關工作)。
(9)承擔上述工作開展所需的全部費用,具體工程范圍詳見發包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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