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提高電力市場服務質量,更好地幫助經營主體了解交易規則、參與電力交易,河南電力交易中心匯總分析了3、4月份各類經營主體較為集中的主要訴求、問詢內容,現統一解釋答復如下:
01
問
現貨市場模式下,省外市場的電量如何與省內現貨市場銜接?
答:華中調峰輔助服務市場送出電量按照規則分攤。華中備用輔助服務市場送出執行電量、華中調峰輔助服務市場購入執行電量、燃煤機組省間現貨市場送出執行電量、華中調峰輔助服務市場送出執行電量以及省間中長期交易合同電量視為省內中長期合同參與現貨結算。
新能源省間現貨執行電量、新能源省間中長期送出合同電量、新能源華中調峰輔助服務送出執行電量視為省內中長期合同按照成交價格優先結算。
02
問
參與現貨流程如何申報?
答:所有參與電力現貨電能量市場的經營主體必須通過電力交易平臺進行日前市場交易申報,各經營主體需每日向市場運營機構提交申報信息,遲報、漏報或不報者均默認采用缺省值作為申報信息。
D-1日9:45前參與現貨市場的燃煤機組通過電力交易平臺進行日前市場交易申報。申報信息主要包括:機組啟動費用(元/次)、空載費用(元/小時)、電能量費用(元/兆瓦時)等。集中式新能源按照本方案日前申報要求申報電力價格曲線;售電公司和電力批發用戶通過電力交易平臺申報運行日的用電需求曲線;獨立儲能企業申報運行日96點充放電曲線。
03
問
如何形成中長期曲線?
答:中長期交易電量全部開展分時段交易,按照自然日24小時劃分為24個時段,通過交易形成中長期合約分時曲線。
04
問
現貨市場日清算的主要流程?
答:D+2日,組織開展日清電量公示,經營主體完成電量確認、異常反饋;
D+2日,電網企業核實電量異常信息,并重新推送交易機構;
D+3日,完成日清算工作,發布市場經營主體的日結算依據(核對版);
D+4日,市場經營主體確認日結算依據;
D+5日,根據各方處理意見,對需調整的日結算依據(核對版)進行重算,并重新發布已重算的日結算依據。
05
問
現貨市場月結算的主要流程?
答:M+1月5工作日,向市場經營主體、相關電網企業出具上月結算依據(核對版);
M+1月6工作日,市場經營主體、相關電網企業應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核對、異議反饋(若有)和確認,逾期視為已確認;
M+1月7工作日,電力交易機構應在1個工作日內組織市場經營主體、相關電網企業、相關電力調度機構進行核實;
M+1月8工作日,市場經營主體應對修正后的結算依據(核對版)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核對和確認;
M+1月8工作日,向市場經營主體、相關電網企業發布上月正式結算依據。
06
問
現貨日清算賬單中有哪些費用類型?
答:燃煤發電企業包含:中長期合同電費、日前市場偏差電能量電費、實時市場偏差電能量電費,啟動成本補償。
新能源發電企業包含:省間市場電能量電費、省內綠電電能量電費,省內現貨電能量電費、省內優先保障電能量電費。
用電側(售電公司及負荷聚合商)包含:中長期合同電費、日前市場偏差電能量電費、實時市場偏差電能量電費、用戶側偏差回收費用。
獨立儲能包含:中長期合同電費、日前市場偏差電能量電費、實時市場偏差電能量電費、獨立儲能因電網調整費用補償。
07
問
集中式新能源發電企業日清算中的費用類型?
答:省間市場電能量電費、省內綠電電能量電費:按照省間市場、綠電分時電量相應合同約定價格計算省間市場和綠電電費。
省內現貨電能量電費、省內優先保障電能量電費:新能源機組實際上網電量扣減省間市場和綠電結算電量后,20%電量按照實時現貨市場價格、80%電量按照燃煤基準價計算。
08
問
現貨市場中用戶側綠電合同是否受新能源政府授權合約的限制?
答:用戶側綠電交易合同電量不超過新能源政府授權合約電量。
09
問
現貨市場中調平電費是什么?
答:月度實際電量與累計分時電量之差以現貨市場均價計算調平電費。
10
問
用戶側偏差回收費用的概念及計算方式?
答:現貨電能量市場中,電力批發用戶、售電公司、負荷聚合商自身或代理用戶在日前市場中申報的用電需求曲線與其實際用電曲線之間的偏差不得超出允許偏差范圍。當實際偏差率高于允許最大申報偏差率時,應將對應的現貨電能量市場結算收益回收。目前允許偏差比例限值為10%,回收倍數為1。
11
問
現貨月結算賬單中有哪些費用類型?
答:燃煤發電企業結算項目包括電能量電費、成本補償費用、成本補償費用分攤、超額獲利回收費用、調平電費、市場分攤/返還費等。
集中式新能源發電企業結算項目包括電能量電費、調平電費、市場分攤/返還費等。
電力批發用戶、售電公司、負荷聚合商結算的批發市場總電費由電能量電費、偏差回收費用、調平電費、超額獲利回收費用、市場分攤/返還費用等組成。
12
問
燃煤發電企業超額獲利回收費用的概念及計算方式?
答:以發電企業中長期凈合約電量Q中長期凈合約電量(總售出合約電量減去總購入合約電量,含省間)除以月度Q實際上網電量作為中長期交易合同簽約比例,當簽約比例高于或低于上下限時,將對應的結算收益回收。目前簽約比例上限和下限分別為110%和90%,回收倍數為1。
13
問
用戶側超額獲利回收費用的概念及計算方式?
答:以批發市場用戶中長期凈合約電量Q中長期凈合約電量除月度實際結算電量Q實際結算電量作為為中長期交易合同簽約比例,當簽約比例高于或低于上下限時,將對應的結算收益回收。目前簽約比例上限和下限分別為110%和90%,回收倍數為1。
14
問
現貨市場模式下,中長期市場均價如何計算?
答:P中長期市場均價為根據交易平臺每月發布的《月度交易合同加權平均價格的公告》中當月電力直接交易常規電量交易中非高耗能用戶合同加權平均價格與當月電力直接交易分時段電量交易中非高耗能用戶合同加權平均價格計算的綜合均價。
15
問
現貨市場均價如何計算?
答:P現貨市場均價為當月現貨市場均價為實時現貨市場用戶側統一結算電價算術平均值。
16
問
現貨市場下,零售用戶電價如何計算?
答:按照現有零售套餐計算零售電價,零售合同中約定的①售電公司電力中長期批發市場交易合同(包含年度交易分月合同、季度交易分月合同、月度交易合同、月內交易合同,不包含融合交易中轉出交易合同及綠色電力交易合同)月度加權均價、②售電公司電力中長期批發市場交易合同(年度或季度交易分月合同,不包含融合交易中轉出交易合同)月度加權均價、③售電公司電力中長期批發市場交易合同(年度或季度交易分月合同、月度交易合同、月內交易合同)月度加權均價、④電力中長期批發市場交易合同月度加權均價按照P售電公司批發市場綜合均價計算。
P售電公司批發市場綜合均價=(電能量電費+調平電費+超額獲利回收返還費用)÷該售電公司代理零售用戶實際用電量之和。
簽訂分時段零售套餐用戶,分時段電價以P售電公司批發市場綜合均價為基準,按照該售電公司電力中長期批發市場交易合同約定的價格系數浮動。
17
問
零售用戶的封頂價格如何確定?
答:現貨試運行期間由零售用戶簽訂電力零售套餐補充條款,增加封頂價格的選項,由用戶自主選擇是否執行。選擇執行后,當執行零售套餐約定價格高于封頂價格時,按封頂價格執行;當執行零售套餐約定價格低于封頂價格時,執行零售套餐約定價格。
18
問
現貨市場中資金余缺費用如何分攤/返還?
答:(1)啟動成本補償在市場化燃煤發電企業、集中式新能源場站按實際上網電量比例進行分攤;
(2)用戶側偏差回收費用在市場化燃煤發電企業、集中式新能源場站按實際上網電量比例進行分攤;
(3)超額獲利回收費用:其中市場化燃煤發電企業超額獲利回收費用向電力批發用戶、售電公司、負荷聚合商按實際用電量比例返還;電力批發用戶、售電公司、負荷聚合超額獲利回收費用向市場化燃煤發電企業按實際上網電量比例返還。
(4)市場電能量發用結算偏差費用:現貨電能量市場中,因優先發電量與優先購電存在時段上的不平衡,以及發用兩側結算電價不同等引起的偏差費用,在市場化燃煤發電企業、集中式新能源場站按實際上網電量比例進行分攤。
(上述答復內容以當期政府政策要求為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