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呼和浩特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答復指出:經國家能源局復核,2025年1月13日,自治區能源局印發《關于印發2024—2027年服務電力系統抽水蓄能項目布局優化調整方案的通知》(內能源新能字〔2025〕20號),將呼和浩特市新城區哈拉沁抽水蓄能電站(呼蓄二期)納入自治區2024—2027年服務電力系統抽水蓄能項目布局優化調整方案,該項目正式完成納規。
2025年5月15日,呼市發改委委托第三方完成呼和浩特市新城區哈拉沁抽水蓄能電站項目投資主體優選工作,確定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為該項目投資主體,是自治區下達2025年–2027年建設規模的13個項目中,蒙西地區最先完成業主優選的項目。
為加快推動項目前期工作,新城區人民政府、新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分別印發《關于同意哈拉沁抽水蓄能電站開展可行性研究階段廠房平洞工程的函》(新政字〔2024〕221號)《關于同意開展哈拉沁抽水蓄能電站可行性研究階段上下水庫鉆探工程的復函》(〔2024〕199號),同意項目設計單位開展廠房平洞及上下水庫鉆探工程相關工作,項目設計單位辦理工程臨時使用草地手續,于2024年開展相關工程施工。根據項目單位反饋,目前鉆孔工作已完成52孔/3340米,平洞爆破掘進工作完成952米。
哈拉沁抽水蓄能項目2022年7月啟動預可研內外業工作,2023年6月完成預可研審查,2024年5月啟動可研內外業工作。2025年1月3日完成了三大專題部門評審,計劃2025年8月31日完成建設征地移民安置規劃大綱、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審定稿,11月30日完成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審定稿,12月30日完成項目申請報告,力爭2026年1月31日完成項目核準。
7月28日,內蒙古電力集團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公司召開黨委會,研究部署呼和浩特哈拉沁抽水蓄能電站籌備工作。
哈拉沁抽水蓄能電站總裝機容量為140萬千瓦,擬安裝4臺單機容量35萬千瓦的可逆式機組。項目靜態總投資約75億元,額定水頭450米,連續滿發小時數為6小時,主要承擔電網調峰、填谷、儲能、調頻等任務。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通過公開招標成為項目開發主體,負責可研、建設及運營。